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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边烧垃圾 浓烟呛鼻
2014-12-19 15:42:50 阅读量:268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前几天,被传唤至三合派出所的王阿婆,一脸不解。她不明白,自己只是烧垃圾,也违法了?

  71岁的王阿婆因为闲在家中,就到侄女家开的座垫厂帮忙做些零碎活。15日上午,王阿婆经过清理,收拾出许多垃圾。这些垃圾都是做座垫剩下的边角料。因为厂后面就是溪滩,为了图方便,王阿婆将垃圾全部倒在了溪滩边,用火烧。没等垃圾燃烧完,王阿婆就回了家。由于垃圾中有许多藤条、布条等,烧起来火光冲天,浓烟滚滚,空气里还散发着刺鼻的焦臭味。村民路过时,以为谁的原料失火了,随即拨打了镇消防队电话。

  三合派出所民警了解到该情况后,找到了王阿婆。民警告诉阿婆,燃烧这些边角料垃圾会产生有毒气体。据悉,向水体排放、倾倒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属于非法处置危险物质,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将予以行政拘留。由于群众报警及时,处置及时,否则王阿婆面临的处罚将更严重。

  听完民警的话,王阿婆顿时慌了起来。原来,以前厂里的废弃垃圾都是通过货车运到专门的垃圾场,或者被村民捡去当柴火。这一次,婆婆帮忙侄女处理,却不想好心办了坏事。

  根据规定,王阿婆要被处以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不过考虑到阿婆已是71岁的高龄,所以行政拘留不执行。民警提醒阿婆,这些边角料都应该按照规定运送到专门的垃圾场进行处理,不可随意送给村民,以免燃烧后产生毒害威胁生命健康。

  编后:据了解,在野外焚烧垃圾会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氮氧化物及粉尘颗粒等,对烟雾覆盖的居民活动区域影响较大,如果燃烧物中含有橡胶、塑料,排放出的有毒气体对人们身体健康的影响更大。人们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很容易因此受到刺激,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而且,烟尘弥漫在空气中,影响行人的视线,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所以,在居民区、公共场所随意焚烧垃圾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