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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起老大难的“分界墙”,相信大家都深有体会:一堵墙横亘在那,里面的人家出来不易,外面的车辆进去也难,遇到搬运笨重的东西,更是麻烦不堪。尤其是在农村,修筑的那堵墙往往在划界“宣誓主权”的同时也在邻里各方的心坎上添了一道堵。 一道墙隔断多年邻里情 始丰街道玉湖村村民余老伯与洪某曾经是多年的好邻居,可是40多年前,因为土地使用权纠纷,两家闹起了矛盾。而矛盾的焦点就是横在两家之间的围墙。这堵围墙高不过1米,长不到10米,却稳稳当当地立在进出要道上。 据村里了解内情的老人讲:墙是后院邻居洪某砌的。起因是前排余老伯家建房硬化路面时导致门后地势抬高,房檐滴水从向东变成了向西流,影响了洪某家的地基。建房和改变滴水走向都征得了村里的同意,砌墙堵路是故意的。对此,洪某并不否认:都是多年老邻居,一直处得不错,堵路确实给邻居带来不便,但前排老余做法太伤人心。为啥硬化屋后路面偏要趁自己出门时?改变房后滴水走向咋连商量都不商量?而且,村里根本没同意改变滴水流向。再说,地是我家花钱买来的,这是我自家的天井,凭什么给他当路走?说到这里,洪某愤愤不平,怎么也想不通。 于是乎,余老伯与洪某一家纠纷不断,村干部调解了数次都没有效果。有一年,两家还为出路问题打了起来。双方最后对簿公堂,谁也不服谁。 邻里相处应以和为贵 今年9月,玉湖村村委会响应全县“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专项行动号召,投入巨额资金对群众反响强烈的脏乱差地段、河道进行统一清理。村党支部书记徐卫国说,这堵墙不仅影响周围环境,还非常不利群众出行,故第一时间被列入了拆除目标。但洪某一家一开始并不同意拆,尤其是洪某的妻子黎某更是坚决反对。几番动员下来,不但拆违一事毫无进展,对方甚至还撒起了泼,工作人员隔着老远还没靠近就能听见呵斥声。万不得已之下,只好请街道调委会来帮忙做工作。面对固执的洪某及其家人,调委会成员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后指出,“围墙拆了后环境更加美观,大家进出更方便。”同时委婉强调: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三改一拆”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及最高法关于“三改一拆”司法解释,两家前后进房屋之间所留空地,均不在双方土地使用证的面积范围内,这意味着双方对空地都没有专有的使用权,洪某家未经有关部门的审批,就擅自在空地上建围墙分界,属于违法搭建的建筑物,显然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了政府规划预留空地的本意,街道有权对这堵墙进行依法拆除。眼见洪某一家思想开始出现动摇,但碍于情面依旧犹豫不决,调委会乘势提出:由村里出面拆除围墙,顺便清理洪某家门前的全部陈年垃圾,并硬化他家的道地。看到调委会做事实在,洪某的火气慢慢平息了下来。 现在,围墙拆了,两家关系也和好了。“没有了碍眼的围墙,我吃饭都香”,余老伯如是说。 无独有偶,官塘下、鼻下许、上裘等多个村的陈年“分界墙纠纷”都在此次行动中得到了根本性解决。始丰街道调委会主任老张对此深有感触:邻里之间因为出行、通风、采光、排水等问题打官司的事十分常见,但有时候,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村民固有的传统观念之间会发生冲突,导致部分村民思想一时转不过弯,因此这类纠纷最好的解决途径就是调解,双方坐下来协商,心平气和地寻找解决途径,因为“邻居房屋相连,抬头不见低头见,处理不好受影响的往往是几代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