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县已被认定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去年12月10日至1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检查组对我县进行了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在督查评估期间,督查组查阅了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工作有关政策文件、规划、方案等档案材料;分四小组召开了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会,并进行了义务教育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实地考察了街头中学、福溪中学、白鹤中学、天台小学、东风小学等7所学校,详细了解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教育教学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综合结果,督导组认定,我县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让每一个适龄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不仅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内涵,更是广大民众的热切期盼。近年来,我县坚持义务教育优先发展,紧紧围绕“统筹发展、师资配置和内涵发展”这三个关键词,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校校标准化”工程,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有力地推动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师资实力、教育质量较高水平的均衡,逐步满足百姓就近享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十二五”期间,每年投入1500万元资金用于校舍的改造和维修,投入1600万元用于设备的添置,启动教育重大基本建设项目64个,投资估算9亿元。全县共撤并小学19所,初中5所,整体搬迁学校4所,新建学校2所,征地扩建学校4所。建立了259个标准化实验室、1221个多媒体教室、106个阅览室,图书馆面积达到19901平方米,图书1505994册,电子图书28158册,学校的硬件设施逐步完备,特别是农村学校设施的完善,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保障。截至目前,全县62所义务教育学校中,已有43所学校被评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另有17所学校已接受省标准化学校评估。
“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是国家推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机制和强力举措。此次我县通过国家督查认定,标志着我县成功走出了一条“小县办大教育”的教育发展之路,也为我县2015年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