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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4000起交通事故 电瓶车主:看看此文吧
2015-02-06 15:22:56 阅读量:359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在我县,电瓶车已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代步工具。然而,近期发生的多起电瓶车闯红灯、不遵守交规等行为引发的事故一次次为电瓶车安全隐患敲响了警钟。

  俗话说,电瓶车“肉包铁”,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据交警部门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县共发生涉及电瓶车事故4000多起,其中死亡18人,受伤535人。在交通事故中,由电瓶车引起的占到68.47%,比去年同期的52.3%略有升高。

  为什么电瓶车事故高发?交警部门分析了几大原因。

  原因一:电瓶车违规行驶。

  虽然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但路上行驶的电瓶车绝大部分都是不符合标准且严重超标的,与机动车混行,高速行驶,甚至与机动车争道,不遵守让行规定,以致被机动车刮碰、撞击,或撞上行人,酿成交通事故。

  有电瓶车“参与”的交通事故中,由电瓶车存在违规驾驶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占的比例很高,主要违规行为有驾驶员不按规定分道行驶、逆向行驶、变更车道或调头时不注意来往车辆、横过道路时不下车推行以及抢道等。

  此外,电瓶车驾驶人无视限速规定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载物、缺少安全装置、车上安装妨碍安全行驶的遮阳篷、夜间行驶不开尾灯和照明灯等,也容易引发事故。

  事故案例:2014年1月7日下午,周某驾驶的小型轿车途经赤城路肯德基门口时与陈某驾驶的电瓶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及袁某(电瓶车搭乘人员)受伤和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究其原因,就是陈某驾驶电瓶车闯红灯,正在按序通过路口的轿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

  原因二:电瓶车驾驶员中老年人比较多。

  今年以来我县发生的18起涉及电瓶车死亡事故中,中老年人占了8起,其年龄段主要集中在45周岁至70周岁。相较于年轻人来说,中老年人的手脚灵活性不够,反应较慢。许多中老年人,在买电瓶车前,交通出行的经验较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道路行驶过程中的交通判断力上缺少经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事故案例:2014年3月31日早上,张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沿金盘路行驶至秀园路金盘路路口时,与65岁的王某驾驶的二轮电瓶车相碰撞,造成王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王某驾驶的电瓶车在经过路口时,速度过快,没有采取减速,而张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正行至路口,结果双方均无法及时避让,导致事故发生。 

  原因三:电瓶车数量逐年上升。

  根据交警部门最新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县电瓶车保有量为10多万辆。大量无牌无证的电瓶车成为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炸弹”。这些电瓶车驾驶员无须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连操作证都不需要考取,更无须接受交通知识培训、笔试。

  事故案列:2014年5月25日下午时,俞某驾驶电瓶车,途经上清溪玉龙路红绿灯前,与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俞某及电瓶车上乘坐人徐某受伤的事故。

  在调查时,俞某居然说:“有人告诉我,电瓶车是不用等红绿灯的,只管照前开就是了,小汽车看到都会主动让道的。”于是,俞某经过路口时,无视眼前的红灯,结果发生事故。

  原因四:超标燃油助力车大量上路行驶。眼下的燃油助力车无论从功率、车速还是车辆功能上都严重超标,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与行车秩序,由其引发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屡有发生。

  事故案例:2014年 11月11日凌晨,刘某驾驶的出租车在金盘路丰泽路路口与汪某驾驶的燃油助力车发生碰撞,造成汪某及燃油助力车乘车人陈某、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据现场目击者介绍:当时汪某驾驶的助力车车速非常快,而且载了2名乘客,一路穿梭在道路中间,经过路口时也丝毫不减速,结果就撞了。

  由于电瓶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超员等屡见不鲜,电瓶车已成为新的交通事故增长点。事故发生后,因为没有任何保险,所以当事双方受到的危害很大。在电瓶车交通事故高发的情况下,加强对电瓶车的监管势在必行,这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单靠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去管,很难做到,需要从自己做起。

  交警部门温馨提醒: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车速不应超过每小时15公里;不得酒后驾驶;在城市道路应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其他道路应靠右行驶。

  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违法载人,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不与机动机争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其它道路靠右行驶;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急弯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为了自己的安全和家庭的美满请摒弃交通陋习,善待他人生命也是在善待自己的生命。

  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血淋淋的教训,再次提醒广大电瓶车驾驶员,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一定请安全出行,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