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仲夏,初中毕业的我到北京军区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屯垦戍边,在祖国的北部边疆整整生活、战斗了十个年头。我的“母连”是一师五团六连,但在兵团的后期曾滥竽充数地在五团团(场)部机关食堂当过几年炊事班长。多年间,在各种场合品尝过许多动物的肉,有猪肉、羊肉、牛肉、马肉;有毛驴肉、骡子肉、骆驼肉、刺猬肉;还有野猪肉、野免肉、野鸭肉、野鸽肉以及麻雀肉、沙鸡肉、鹌鹑肉、白鹅肉等等。它们的味道,有的清香、有的油滑、有的细腻、有的粗糙;有的多吃不厌、有的一次过瘾、有的入口皱眉、有的回味无穷。但最使人难以忘怀的,是到连队后头一个冬天的那次清炖乳猪。
当年插队落户的知识青年,挣工分混饭吃各有难言之隐,我们兵团的大锅饭不但名副其实,而且得天独厚。因为兵团战士,人均每月45斤定量供应的粮食,13.50元的伙食费,上级按时按人头拨给,跟正规部队(陆军)的伙食标准完全相同。现在的青年人会觉得好笑,每月13.50元伙食费,每天才4角5分,怎么生活?君不知,那时候,定量供应的大米白面每斤才一角多钞票,猪肉嘛,现在买一两的钱,那时能称二斤,蔬菜都是以分论斤,更何况,连队还养猪种菜搞副业,给食堂的许多东西是不计成本的,按理讲,伙食应该是很不错的。
但是,连队以知青为主体,大家都是刚出校门的年轻人,有许多甚至是小学毕业生,最小的年龄还不足14周岁,分别来自石家庄、北京、浙江等地,虽然都曾参加过文化大革命,但对于生产、生活则基本上一窍不通,多数人在城市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到连队后仍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炊事班的那些战士,本来也是参差不齐,现在要做数百人吃的大锅饭,只能在实践中摸索技术和经验,在做饭时学习做饭,在炒菜中学习炒菜。如此一来,可苦了吃惯了大米饭的南方人,他们在干中学,我们在吃中练,他们在干中学烹饪技术,我们在吃中练肠胃功能。
当时我们的45斤粮食,每月按比例供应,小麦磨成的面粉占50%,玉米粉占30%左右,其它有小米、糜子米、高粱米等,南方人喜爱的大米,几个月难得一见,刚开始吃北方饭食,肠胃的适应是很不自愿的。
做馒头不像烧米饭,它得和面、掺起子、发酵、对碱、揉面、成形、再上笼屉蒸,那道工序不过关,馒头就会变成面疙瘩。头几个月,由于炊事员的技术问题,馒头鲜有香甜可口的。面没有发酵好,馒头是黏的;发酵过了头,馒头没劲道;对的碱少了,馒头要粘牙;掺的碱多了,馒头黄又苦;要是火没有烧好,馒头也会毛病百出。
那时,连队还未盖大礼堂(大食堂),原先的食堂又小又拥挤,各班都是把饭菜打回去分着吃。每班有二个脸盆,一个打菜,一个盛饭,菜是每人给一勺(碗),馒头、窝头是随意拿随肚吃管饱的。因为上述原因,食堂的馒头经常有夹生、发黏、发黄、发苦等毛病,有时炊事班不好意思把无法下咽的馒头推给战士们当饭吃,就会瞒天过海地处理掉。直径一米的大蒸笼,每格能蒸每个二两的馒头上百个,要是做坏了,整笼屉倒掉喂猪的事时有发生。由于随意吃,战士们把馒头咬一口(不对味)就扔掉的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虽然连干天天教育“要节约闹革命”,但偷偷扔饭食的事情防不胜防。
如此大半年下来,司务长近年终算账时,食堂累计亏损粮食4000多斤。虽然伙食费节余3000多元,但政策不允许兵团到地方集市上采购粮食,连队只能望钱兴叹!
既不能拿钱换粮,又不能寅食卯粮,想想红军二万五,饿饿肚皮不算苦,羊毛出在羊身上,解铃还需系铃人,连队的高招是勒紧裤带,限量供应主食。从此早饭每人只给一个馒头,中午给二个,而晚饭是玉米粉做的窝窝头,每人也只给二个。这个定量,女战士还可凑合,对于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最多只能填塞半个肚皮。不知你信不信,随便吃饭时,有二个大肚汉打赌,每人一顿饭各塞进肚子里18个馒头。
这样艰苦奋斗了一阵子,给班、排长提要求又解决不了,有一天晚饭二个窝头下肚,舔光菜盆后肚子还是空荡荡的馋得慌,我和同班的彭金豹一阵大眼瞪小眼,不约而同地想到再去食堂。以前有人碰过钉子,这次我们直接去找给养员老庞,总算发善心,他通知炊事班后,我们又欢天喜地地每人啃到了一个窝窝头。
老勒裤带不是办法,战士们开始各显神通,有的要家里邮寄食品,有的拿衣物跟老职工换食物,有的偷鸡摸狗地找些土豆、玉米之类充饥。因为进入烤火期,凡是住人的屋子里都砌有烧煤的火炉子,除了取暖,烧水和悄悄煮东西都蛮方便。冬至后的一个晚上,有位炊事班的老乡来串门,闲谈中得知食堂在傍晚喂猪时,发现一只生下半个来月的小猪被冻死,已被扔到猪圈外墙脚。喜出望外的消息,我和彭金豹立即行动,在老乡的指点下,冒着严寒摸黑找回小猪。一尺来长的死猪,浑身黑毛,冻得硬梆梆,冰凉得像块石头。班里另外几个战士,看见整整一只猪,高兴得手舞足蹈,摩拳擦掌地找活干,捅旺炉火,用脸盆盛上水,放在炉子上加热,并七嘴八舌地发表高见。有的讲剥皮好,有的讲煺毛快,有的认为猪脚不能吃,有的主张猪头扔掉。盆里水开了,我们把猪摁进去,虽然烫得半生不熟,猪毛却怎么也煺不干净,又去找来一把水果刀,把不干净的部位连皮带毛一起削掉,猪头猪尾和猪脚,干脆全部割掉,然后开膛破肚,把内脏全部挖出来,洗干净猪身段,用刀连切带撕的弄成小块,装进我带去的小铝锅里,加上水,摆到火炉上炖起来。
约半个小时,猪肉的香味随着热气溢了出来,有人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块,怎么没有一丝咸味?原来大家光顾拾掇小猪,没想到要用佐料和食盐,现在熄灯号早已响过,再去找配料很困难,谁也懒得去辛苦,不知那位叹口气讲:有肉吃,将就着吧。大家七手八脚地用筷子,用勺子,用叉子,也有的用爪子,围着小锅你进我退地捞起猪肉胡啃。那猪肉,肉色白啦啦的,肉味淡兮兮的,肉块油腻腻的,肉汤粘乎乎的,乳嗅未干的味道,我好长时间难以忘怀。
那年代,那岁月,那小猪,我终生铭记。好在饿景不长,过了元旦,食堂的大锅饭又开始管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