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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电视讲话
2015-03-13 11:00:59 阅读量:253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同志们、朋友们:

  羊年福来、春暖花开,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和工作在消费维权一线的同志们致以节日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消费方式新变化,市场监管职能新调整,新的一年,消费维权工作也将面临新挑战。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召回制度,要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采取更坚决的措施,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年初,县里已经根据省市安排,部署开展了食品安全“春雷行动”,自3月份开始,我们又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肉品及水产品“百日会战”行动。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深化“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着力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对此,县消保委要紧紧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这个主题,进一步促进投诉受理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和均衡发展,畅通纠纷解决渠道,提升维权力度;要突出引导作用,为消费者科学、理性选择商品和服务提供依据;要加强对重点服务领域的社会监督和管理,积极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县相关部门要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工作导向,心系消费者关切,倾听消费者呼声,顺应消费者期许,维护消费者权益,把全力保障和落实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消法》等消费维权法律法规,鼓励、支持消费维权义行善举,为社会正能量摇旗呐喊,对有损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勇于揭露批评,积极向全社会传递消费维权新能量。广大生产经营者要自觉学习《消法》等法律知识,履行法定义务,增强责任意识,恪守行业规则,讲诚信、讲良心、讲操守,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的商品和优质满意的服务,积极承担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舒心、吃得安心。广大消费者要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法律素养,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科学消费,理性维权。

  同志们,我们人人都是消费者,只有让每一个人“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才能实现全体人民更加美满的生活。人人都是消费维权事业的推进者,只有每一个人加入到消费维权的行列中来,事业才会日益昌盛。我坚信,只要全县上下齐心、携手共治,天台的消费维权与食品安全工作一定会更上新台阶,天台的消费环境一定会有更大的改变,天台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最后,祝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在新的一年里满意快乐消费,健康幸福生活!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