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15-03-17 09: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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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3号)精神,凡我县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据悉,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用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普遍调整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我县退休人员每人增加129元,退职人员每人增加110元;第二部分按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此外,对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按缴费年限不满20年,满20年但不满30年,满30年以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0,60,70元;对2014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调整后,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2015年3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此次调整全县将有4.69万名企业退休(职)人员受惠。
(葛爱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