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2月4日至3月15日)40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动警力8890多人次,现场查处交通违法2140例、电子警察查处21022例。接到各类道路轻微交通事故报警1492起。发生伤亡交通事故15起,比去年春运期间21起下降28.5%。未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全县城乡和景区道路畅通、有序,从而出色地完成了春运交通安保任务。
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政府“平安和谐春运”工作要求,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1月中旬就开始谋划,精心部署。大队先后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底线思维,克服松懈思想,全力做好春运工作。同时制定出了《天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5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落实路上严管、“零容忍”整治、加强源头监管、“全覆盖”排查、强化宣传等五条措施。秩序中队和各辖区中队会同交通路政部门,排查出104国道科山路口、326省道苍山中学路口等42个事故多发路口。茶塘至关岭、下辽至马山、天北公路高桥等18处临水临崖高落差、长下坡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报告县安监局和当地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整治措施。对参加春运的356辆客车、470名客运驾驶人、32名校车驾驶人、13名危化品驾驶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禁止不合格的12辆客运车辆和3名驾驶员参加春运。
该大队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春运期间,全警上路执勤执法。大队、中队领导带头上路,机关支援一线。大队、中队领导及民警实行“三包”(包路、包段、包岗)、“四定”(定人、定时、定岗、定责)责任制。严把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在上三高速白鹤出口设立市际交警执法服务站,对大中型客车以及缉查布控系统报警的其他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群众举报等有违法嫌疑的车辆,进行逢车必查、逐车登记。严厉查处酒驾、“三超一疲”、闯红灯、违法停车、非机动车违法载人等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春运期间共查处酒后驾驶78例、醉驾20例、闯红灯2350例、超速5984例、违法停车2575例、客车超员15例、无证驾驶88例。
同时,该大队还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平安和谐春运氛围。大队会同交通、安监等相关部门组织515名参加春运的驾驶人分三批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进行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培训,以提高客运车辆应急处置能力。另外交警大队还在客运中心、白鹤市际春运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平镇、坦头等集镇设立春运安全咨询服务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读本、春运安全守册等资料1万多份。向社会公布客运车辆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交通安全。 (曹正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