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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名贵宠物犬受到拘留还要赔款
2015-03-19 09:21:49 阅读量:244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许某没想到,自己只不过偷吃了一只狗竟给自己带来了9天的行政拘留,还有一场赔偿官司。

  许某,天台人,今年67岁。2014年10月的一个清晨,许某骑摩托车经过一个村口时看到了一只很漂亮的白狗,想起曾经答应过孙女要送她一只宠物狗,于是就趁无人之际把狗抱起来放到了摩托车后面的篓子里。因为一边开车一边要按住狗很不方便,许某又在路边捡了一只麻袋把狗装进去捆了起来。到家后许某才发现,狗已经被闷死了。几天后,许某和家人一起把狗吃掉了。

  12月,失主张某向公安局报了案,得知事件败露的许某也很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因为狗已经被吃了,无法做价格鉴定,公安部门鉴于许某偷狗事实清楚,对其作出了拘留9天的行政处罚。

  12月底,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自己是在2011年从四川花了1万多元买进这只纯白的萨摩耶犬。三年多来,每年都要在它身上花数千元,包括洗澡、狗粮和打预防针等费用,这只狗目前的市场价值不少于3.5万元,提出向许某索赔。许某则辩称萨摩耶犬的价格无从认定,要求法院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经调解,许某同意向张某赔偿5000元,张某撤诉。

  承办法官介绍,如果一旦对宠物狗的价格有明确的认定,价值在3000元以上许某就很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烟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