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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展创园画卷齐绘美丽天台
2015-03-26 09:23:29 阅读量:578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县住建局副局长陈政:园林县城,是根据《浙江省园林县城标准》,从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人居环境、社会保障七个方面对城市进行评价,评选出的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城市。

  创建园林县城可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优美、舒适、健康、方便的生活居住环境。创建园林县城可以充实和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实现历史文脉的延续,突出城市个性,使得自然、城市和人融为一体,提高城市品位。创建园林县城可以增加市民的参与、认同感和自豪感,增强城市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城市知名度,优化城市投资环境。创建园林县城是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基础工作,是“小县大城”战略目标的重要抓手,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实现我县“绿富美”的必经之路。

  2012年底,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六城联创”的战略目标,将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作为其中一创。2013年9月12日,县委、县政府召开“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动员会,标志着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活动正式启动。2013年11月,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下设办公室于县住建局。2013年12月,经过充分调研和摸排,《天台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出台,明确了各创建责任单位的职责和行动计划。2014年3月6日,县政府印发《天台县2014年“绿满天台”行动计划》,以“七大行动”力促各项创建工作项目落地见绿。2014年3月18日,县政府召开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推进会,部署各单位迅速行动,找差距、抓落实。

  2014年,为夯实创建基础,我县根据创园实施方案,一是重点抓绿化工程,按照“绿满天台”行动计划,以“入城见绿”、“开门见绿”、“休闲见绿”、“环山见绿”、“停车见绿”、“居家见绿”、“办公见绿”七大行动为主要抓手,实施了始丰湖公园、飞鹤公园一期游步道、福溪中心公园、三茅溪生态景观带、天台山路入城口改造、人民东路入城口改造、国清山门绿化提升、街头空闲绿地插绿、城区道路绿化提升、三井殿林荫停车场、旅游集散中心绿化等一系列城市绿化工程,取得了显著的增绿、美化、彩化效果。二是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和住房保障项目建设,做好保障房三期、经济适用房二期、栖霞中路及安置房建设、广安路、云锦路、拾得路、燃气管网、污水管网等一系列项目。三是加强城中村建设,推进玉湖、官塘蔡等区块的城中村改造和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期间,县联创办牵头相关部门,对照创建要求进行日常巡查,对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督察,及时发现相关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创建园林县城,再现“半壕春水一城花”的江南城市美景,享受绿色福利,享受城市品位,是我们的共同心愿,需要大家的积极参与。现在正是春暖花开、植树增绿的好时节,我们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创建园林县城,共建绿色家园的宣传者。希望市民朋友们都能参与创园活动,并向家人、同事、朋友、邻居宣传绿化美化城市、创建园林县城的重大意义,形成“我以植绿护绿为荣,我为绿色文明尽责”的良好风尚,人人参与,美化家园。

  二、做创建园林县城,共建绿色家园的实践者。积极参与义务植树,参与房前屋后绿化,利用办公室、阳台空间养植花卉盆景,美化办公与居住环境。积极行动起来,共同保护城市绿化,不侵占绿化用地,不损坏绿化设施,不践踏草坪,不在绿地内乱设摊点、违法搭建、栽种蔬菜,遵守公园绿地、广场的管理规定。保护好城市花草树木,不乱挖、乱拔、乱砍树木,不乱涂、乱刻、乱剥树皮,不攀折花木,不在树木上拉绳晒衣挂物。遵守公园绿地管理制度,不损坏公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皮纸屑或其它杂物。

  三、做创建园林县城,共建绿色家园的志愿者。希望大家用行动去争创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单位庭院、绿色企业,自觉抵制破坏花草树木的不良行为。

  积木成林,积水成流,请携起手来,从身边做起,以实际行动为家乡添一抹新绿,绘一笔华彩,一起画好天台创建园林县城的美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