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和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召开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工作会议的通知》要求,县水利水电局于2014年底在全县布置开展了新一轮的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工作,目前小(一)型及大中型水库的注册登记工作已全面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果。
据悉,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工作是政府监管水库大坝运行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全面、准确掌握水库大坝基础信息的重要方式。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复查换证对象是已注册登记水库应申请复查,重新发放注册登记证;未注册登记水库申请注册登记,经审核后发放注册登记证;已报废水库申请注销注册登记,收回原注册登记。
按照工作安排,该局负责登记全县辖区内的小型水库的大坝注册登记和复查换证工作,包括水库名称、工程规模、地理坐标、建设时间、水文特征、水库特征等内容。工作流程为申报、复核、注册等三个环节,目前已对登记结果进行汇编、建档,并逐级上报。在经过严格的审核后,将由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统一打印证书,发放至水库管理单位。
此次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复查换证填报工作全部实行电子化,所有申报资料均电子化处理,电子文档采用移动介质报送,以确保信息安全。为了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进,县水利水电局明确了三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填报工作,做到了基础数据认真核实、系统地熟悉应用和数据的准确录入,保证注册登记数据资料的科学、准确和详实。
至3月底,我县的12座小(一)型水库和5座大中型水库均已完成了注册登记工作。下阶段,将继续有序开展剩余56座小(二)型水库的大坝注册登记和复查换证工作。
(丁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