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天台县提高精神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已于7月30日开始实施。在这份由天台县卫生局、财政局、人劳社保局、民政局、残联 、慈善总会联合制订的方案中,对上述救治病种通过新农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慈善机构救助和残联康复救助等合理分担医疗费用,患者可以获得100%的医疗费用报销(救助)。治疗期间购买的营养品等不在报销之列。
该实施方案救助对象为“参加天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天台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0至14周岁(包括14周岁)患有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的参合(保)儿童以及所有精神病患者”。救助对象由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向天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提出救治申请。
根据方案规定,患者出院费用即时结报,原则上,出院时病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其余部分先由定点医院垫付,后与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民政局、慈善总会、残联定期结算。费用补偿办法规定,在定点医院治疗,新农合报销费用总额的70%,医疗救助基金报销费用总额的20%,慈善总会救助或残保金(慈善总会救助应用于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残保金应用于精神病的救助)报销费用总额的10%。
这意味着,天台县通过多部门联合,率先实现了精神病、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治疗。其中,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由新农合、医疗救助基金、慈善总会形成合力,在定点医院救治,可报费用全额补偿。此外,在台州二院治疗的所有精神病人实行住院、门诊全额补偿。
天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陈正飞说,多部门合力解决三类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下一步,天台县进一步扩大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完)(王俊禄、丁必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