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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山不带火 上地不点火 上坟不烧纸
2012-04-01 14:00:06 阅读量:944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作为我国的传统节日,扫墓、祭奠亡灵已成为习俗。然而,沿袭了上千年的烧纸、焚香等祭奠方式却隐藏着诸多的火灾隐患,历年来,因清明节祭奠活动而引发的火灾不在少数,有的甚至造成了重大损失。而清明节又在春季天干物燥之时,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因此,清明节期间的防火问题显得更为重要。 

  清明火灾频发 敲响防火警钟 

  据县森林消防办统计,每年因森林失火被查处的案件达三四十起。在这些森林火灾案件中,因明火上坟引起的占50%。今年仅3月24日至25日两天,我县因明火上坟共引发火情火灾18起。 

  去年3月17日下午,坦头镇东陈村的陈某(女,60岁)等人到东陈村鱼塘山上坟,点燃的蜡烛倒地,引起坟堂杂草燃烧,从而导致森林大火,过火山林面积达683亩。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 

  今年,临近清明之时,类似的火灾事故又发生了。3月24日下午2时左右,坦头镇鱼山村王某等人在坦头镇鱼山村前门山杨梅树脚地方上坟,王某用打火机点燃蜡烛,引发旁边的茅草着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100亩左右,受害森林面积在40亩左右。犯罪嫌疑人王某于当晚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3月24日12时20分左右,16岁的戴某和其母亲、哥哥等7人在洪畴镇佐岙村木雪山其爷爷坟地上坟,在上坟过程中戴某用打火机烧纸钱,纸钱被风吹散,飘到坟旁茅草上,引起茅草着火,造成森林火灾。经估算过火面积在80亩左右,受害森林面积在60亩左右。犯罪嫌疑人戴某已被县公安局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一个个案例警醒着我们,打开网络搜索“清明节火灾”便不难发现,今年清明来临之前全国已有多起因祭扫引发的火灾。虽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文明、绿色”祭扫,但仍有一些人依然选择传统的方法祭奠故人,尤其是老人,据县森林消防办统计,在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人群中,60岁以上的老人占到一半以上,这不能不让我们忧心。

  倡导文明祭奠 共享平安清明 

  悼念先人,上坟扫墓,以表哀思,本是情理之中的事。但在墓地大肆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一旦疏忽引起火灾,面临的将会是罚款、拘留甚至判刑。到头来,非但不能表达对逝者的哀思,在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给环境造成污染的同时还使自己身陷囹圄。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文明水平不断提升,传统的祭扫方式也应该与时俱进。放下手中的烟花爆竹、纸钱、香烛,捧一束娇艳欲滴的花朵,种下一颗青葱的小树苗,我们的思念并不会因为少了噼里啪啦的爆竹声和那一抹缭绕的烟雾就淡了。反而因为文明、绿色祭扫,我们的身边没了火灾隐患的威胁,空气多了几分清新与花香,我们的思念也会随着亲手种下的那棵小树,成木成林,郁郁葱葱。 

  希望今年,你可以选择“文明、绿色”的方式祭奠已故的亲人。 

  清明节群众上坟祭扫防火须知 

  ■严禁在墓区吸烟、烧纸、烧香、乱扔烟头等,如发现以上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警。 

  ■严禁小孩在墓区玩火。 

  ■严禁将火种带入墓区或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社会车辆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发现停车场车辆漏油等,要及时用沙土覆盖并及时报警。 

  ■如现场发生紧急情况,要保持镇定,服从现场人员指挥,有序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