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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06-22 01:54:36 阅读量:1185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关于公布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及其他有关事项的通知
天人劳社(2012)47 号
各参保单位、个人:
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以及《天台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天政发[2011] 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2011年省、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现就我县201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按上年县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至300%之间核定,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025 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7594元。基本养老保险费率18%,月最低缴费额为364.5元(全年为4374元),月最高缴费额为1366.92元(全年为16403.04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率8%,月最低缴费额为162元(全年为 1944元),月最高缴费额为607.52元(全年为7290.24元);重大疾病保险缴费基数为2977.58元,费率0.25%,月缴费额为7.44元(全年为89.28元)。
二、用人单位职工(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按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核定,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787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8933元。基本养老保险费率22%(单位14%,个人8%),月最低缴费额为393.14元(其中个人为142.96元),月最高缴费额为1965.26元(其中个人为714.64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率8%,月最低缴费额为142.96元,月最高缴费额为714.64 元;重大疾病保险缴费额与灵活就业人员相同。
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公务员医疗补助三项月缴费基数均为2977.58元,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月总缴费额为364.75元,未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 月总缴费额245.65元。
四、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由以往的按年缴费调整为按月缴费。
五、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当年6月30日前办理并缴费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按上一年度7月份时的标准核定。个人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每月保险费必须同时缴纳,帐户余额不足时不能产生自动扣款,将导致医保中断影响待遇报销。
六、以上规定自20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以后如出台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天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天台县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