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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
2012-06-27 14:00:32 阅读量:329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本报讯  6月20日上午,县法院在该院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我县有关“醉驾入刑”案件审理工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台州日报》、台州电视台以及市中级法院有关人员和我县新闻媒体等记者应邀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敏新主持。县法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徐慧芬在会上向大家介绍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正式实施,“醉驾入刑”开始执行一年多来,县法院以实施《刑法修正案(八)》为契机,积极营造从严打击危险驾驶罪的良好社会氛围,目前,已有67人因醉驾被判刑,从而有效震慑、预防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

  徐慧芬介绍说,2011年5月1日至今年6月1日,县法院共审结因醉酒引发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67件,判处罪犯67人。其中天台本地户籍52人,外地户籍11人。年龄最小的23岁,最大的54岁。被告人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80—160mg/100ml的48人,160mg/100ml(含)以上的19人,被判处拘役1个月的11人,1个半月至2个半月的44人,3个月以上的12人,没有1人被判处缓刑。徐慧芬同时介绍了“醉驾入刑”案件的特点以及“醉驾”的原因、“醉驾”案件的审理情况等。

  有记者问,我县危险驾驶案件数量在全省范围来说占有比重怎样?徐慧芬介绍说,我县的危险驾驶案件数量在全省范围来说占有较高的比重,交通安全问题突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亟待提高,打击危险驾驶犯罪不能松懈。我们将义无反顾地执行好《刑法修正案(八)》,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危险驾驶犯罪,继续为有效遏制危险驾驶犯罪,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和谐作出不懈努力。

  徐慧芬还就“现行法律对醉驾的处罚”、“醉驾入刑的发展趋势”、“醉驾入刑罚金刑的标准为多少”、“交通肇事罪和酒后驾车的关系”以及“如何统一规范量刑尺度”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