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社会保障•市民卡”使用指南
2012-07-03 10: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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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天台“社会保障·市民卡”使用指南
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市民卡”?
天台“社会保障·市民卡”(简称“市民卡”)是经天台县人民政府授权,发放给全县市民用于办理个人社会事务和享受公共服务的实名制图像化智能IC卡。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社会保障·市民卡”前期发行与服务的主体单位,天台农村合作银行为金融合作单位。
二、“市民卡”有哪些服务功能?
(一)社会保障卡功能
参保人可在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或购药,也可凭卡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参保人还可以在人民医院、中医院、台州二院三家医院挂号窗口激活功能以后作医院诊疗卡使用。
(二)银行卡功能
市民可持卡在银联商户和银联成员机构等联网终端机具上作借记卡使用,具有消费结算、转账汇款、存取现金、代扣电费、数字电视费、社会保险费等功能。
(三)市民卡功能
此卡预置了市民卡功能应用IC芯片,待我县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以后可以逐步拓展各项应用功能,实现医院就诊卡、公交卡、校园卡、公共自行车租赁卡、定点商家消费卡、电子钱包小额支付卡,公共图书借阅卡等多卡多证的整合和兼容,消除“多卡多证”给市民带来的不便与负担,同时实现对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各种食、住、行、游、购、娱等消费统一支付、结算和信息查询,实现多卡合一、一卡多用,成为真正实现跨部门、跨行业应用的智能卡。
三、如何申领这张卡?
根据县政府发卡计划,一期发卡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所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无须申请直接发放“市民卡”,以替换原有医疗保险卡。
单位批量申领:社会保障市民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通知单位后,由单位经办人带本人身份证及介绍信到综合服务窗口申领。
个人申领:本人带身份证到综合服务窗口申领。
四、“市民卡”使用日常注意事项
(一)社保应用
“市民卡”无须激活可以直接替代原有医疗保险卡进行医保结算。首次使用此卡进行医保结算后,原有医疗保险卡将自动作废。
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说明如下:
1.参保人员就医或购药时应提供“市民卡”、专用证历本及居民身份证。
2.参保人员在县内定点单位或已开通全省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的,必须刷卡结算医疗费用(刷卡结算单位详见附件),否则,县社保中心不受理其报销申请。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就医规定,参保人员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刷卡结算的医疗费用,可以凭就诊病历、医疗费用收据与清单等材料到县社保中心报销:
u 未持有社会保障·市民卡期间所发生的;
u 因系统网络故障无法刷卡结算的,或因急诊抢救治疗未能凭卡结算的(需提供就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u 经县社保中心核准在全省异地联网结算范围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
(二)银行应用
持卡人初次使用“市民卡”银行借记卡功能前,请到全县任何一个农村合作银行网点,凭身份证及“市民卡”办理卡片激活手续,并进行密码修改。
(三)挂失
持卡人丢失“市民卡”后,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天台县社会保障市民卡综合服务窗口(天台农村合作银行城北分理处,地址:工人东路69号)办理卡片正式挂失手续,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双方有效证件、复印件。
(四)补卡、换卡
持卡人在领取“市民卡”后二年内因质量问题(经发卡机构鉴定)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免费更换。非质量问题而补换卡,需收取卡工本费。
(五)保管
持卡人在保管“市民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u 勿弯曲扭转卡体;
u 勿损伤、玷污、刻划芯片和卡面;
u 勿将卡与强磁性物体、手机一起存放;
u 勿将卡靠近热源。
五、服务网点
天台县社会保障市民卡综合服务窗口(天台农村合作银行城北分理处,地址:工人东路69号)受理市民卡所有业务。
天台农村合作银行全县各服务网点可以办理市民卡激活、借记卡业务。
市民卡服务电话:83968000
农村合作银行服务电话:96596
附件:
一、县内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
01天台县人民医院02天台县中医院
03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04天台县颈腰痛专科医院(限门诊)
05天台县妇幼保健所06天台县城关医院
07天台县平桥医院08天台县苍山医院
09天台县白鹤镇中心卫生院10天台县街头镇中心卫生院
二、县外市内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
01台州医院02台州市中心医院
03台州市内其他县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
三、省内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时间全省统一安排)
0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02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0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04浙江省人民医院
05浙江省中医院06浙江省肿瘤医院
07浙江省妇保医院08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温馨提醒:1.其他医疗机构需经县社保中心核准。
2.定点零售药店以县人劳局的实际公告为准。
3.服务电话:83892690、83892691。
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市民卡”?
天台“社会保障·市民卡”(简称“市民卡”)是经天台县人民政府授权,发放给全县市民用于办理个人社会事务和享受公共服务的实名制图像化智能IC卡。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社会保障·市民卡”前期发行与服务的主体单位,天台农村合作银行为金融合作单位。
二、“市民卡”有哪些服务功能?
(一)社会保障卡功能
参保人可在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或购药,也可凭卡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参保人还可以在人民医院、中医院、台州二院三家医院挂号窗口激活功能以后作医院诊疗卡使用。
(二)银行卡功能
市民可持卡在银联商户和银联成员机构等联网终端机具上作借记卡使用,具有消费结算、转账汇款、存取现金、代扣电费、数字电视费、社会保险费等功能。
(三)市民卡功能
此卡预置了市民卡功能应用IC芯片,待我县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以后可以逐步拓展各项应用功能,实现医院就诊卡、公交卡、校园卡、公共自行车租赁卡、定点商家消费卡、电子钱包小额支付卡,公共图书借阅卡等多卡多证的整合和兼容,消除“多卡多证”给市民带来的不便与负担,同时实现对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各种食、住、行、游、购、娱等消费统一支付、结算和信息查询,实现多卡合一、一卡多用,成为真正实现跨部门、跨行业应用的智能卡。
三、如何申领这张卡?
根据县政府发卡计划,一期发卡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所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无须申请直接发放“市民卡”,以替换原有医疗保险卡。
单位批量申领:社会保障市民卡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通知单位后,由单位经办人带本人身份证及介绍信到综合服务窗口申领。
个人申领:本人带身份证到综合服务窗口申领。
四、“市民卡”使用日常注意事项
(一)社保应用
“市民卡”无须激活可以直接替代原有医疗保险卡进行医保结算。首次使用此卡进行医保结算后,原有医疗保险卡将自动作废。
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说明如下:
1.参保人员就医或购药时应提供“市民卡”、专用证历本及居民身份证。
2.参保人员在县内定点单位或已开通全省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的,必须刷卡结算医疗费用(刷卡结算单位详见附件),否则,县社保中心不受理其报销申请。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就医规定,参保人员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刷卡结算的医疗费用,可以凭就诊病历、医疗费用收据与清单等材料到县社保中心报销:
u 未持有社会保障·市民卡期间所发生的;
u 因系统网络故障无法刷卡结算的,或因急诊抢救治疗未能凭卡结算的(需提供就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u 经县社保中心核准在全省异地联网结算范围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
(二)银行应用
持卡人初次使用“市民卡”银行借记卡功能前,请到全县任何一个农村合作银行网点,凭身份证及“市民卡”办理卡片激活手续,并进行密码修改。
(三)挂失
持卡人丢失“市民卡”后,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天台县社会保障市民卡综合服务窗口(天台农村合作银行城北分理处,地址:工人东路69号)办理卡片正式挂失手续,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双方有效证件、复印件。
(四)补卡、换卡
持卡人在领取“市民卡”后二年内因质量问题(经发卡机构鉴定)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免费更换。非质量问题而补换卡,需收取卡工本费。
(五)保管
持卡人在保管“市民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u 勿弯曲扭转卡体;
u 勿损伤、玷污、刻划芯片和卡面;
u 勿将卡与强磁性物体、手机一起存放;
u 勿将卡靠近热源。
五、服务网点
天台县社会保障市民卡综合服务窗口(天台农村合作银行城北分理处,地址:工人东路69号)受理市民卡所有业务。
天台农村合作银行全县各服务网点可以办理市民卡激活、借记卡业务。
市民卡服务电话:83968000
农村合作银行服务电话:96596
附件:
一、县内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
01天台县人民医院02天台县中医院
03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04天台县颈腰痛专科医院(限门诊)
05天台县妇幼保健所06天台县城关医院
07天台县平桥医院08天台县苍山医院
09天台县白鹤镇中心卫生院10天台县街头镇中心卫生院
二、县外市内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
01台州医院02台州市中心医院
03台州市内其他县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
三、省内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时间全省统一安排)
0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02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0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04浙江省人民医院
05浙江省中医院06浙江省肿瘤医院
07浙江省妇保医院08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温馨提醒:1.其他医疗机构需经县社保中心核准。
2.定点零售药店以县人劳局的实际公告为准。
3.服务电话:83892690、83892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