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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开展辅警整顿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
2012-07-04 15:25:16 阅读量:385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本报讯  从4月15日开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134名辅警开展整顿,并进行双向选聘,至7月2日,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坚持“合理适度、双向选择、集体研究”的原则和“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要求,交流了21名,辞退了5名。另外1名协警由于协助接处警工作不规范,延误出警时间,造成不良影响,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当月考核奖,从而充分激发了辅警人员的活力,取得明显成效。

  辅警队伍在协助民警执勤执法,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中发挥出了生力军的作用,涌现出“十佳辅警”。但个别辅警在一个单位(中队)时间长了、“油了”,特别是受特权思想等影响,产生工作拖沓、纪律松弛,作风不够正派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交警大队领导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辅警整顿聘用交流实施方案,在报县公安局党委批准后,成立了以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褚义浪为组长、教导员葛慧民和局干部科长虞宁、监察室主任戴联峰为副组长的辅警聘用交流领导小组,对134名辅警确定机构编制、交流范围、聘用原则、程序、方法、试岗人员处置及纪律要求。

  在实施过程中,该大队分组织准备和具体选聘二阶段进行。大队首先对现有辅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并进行测评,测评末1-3位的,列入必须交流人员。测评方法实行百分制,按照思想品德、业务素质、工作实绩、组织纪律表现以及各单位领导、民警、辅警分批测评,分别计分,各占总测评分的50%、30%和20%。再进行个人择岗、单位选聘。聘用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辅警本人志愿、能力和本单位的可聘数,分四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试岗期间不发考核奖,落聘人员的处理按县公安局规定执行。

  同时,该大队在辅警整顿、双向选聘期间严肃纪律。全体辅警必须做到坚守岗位、积极工作。聘用工作必须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量才录用,严禁拉帮结派搞小团体。辅警人员接受聘用后,必须三日内到岗。若不服从被聘单位工作安排的,按落聘人员处理。(曹正山  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