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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宽严相济打击非法买卖土地行为
2012-07-10 10:12:41 阅读量:213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报讯  “早知道如此,何必当初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许某后悔莫及。

  原来许某2011年下半年在别人处购买了一处没有任何手续的厂房,准备自己办厂。由于资金周转不过来,许某的厂没有办起来。“当时买这处厂房时,花了不少钱,后来厂子办不起来,就琢磨着把这厂房卖出去,也好减少点损失。”

  许某自以为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就把部分厂房卖给他人。“我买的时候,没有任何手续,卖的时候也没有任何手续,虽然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可当时没有想那么多。”说到把部分厂房转卖给他人的事,许某懊恼不已,“本以为卖出去能收回点本钱,没想到因为非法买卖土地触犯了刑法。”

  许某因非法买卖土地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了。“被通缉的日子真不好受,身份证不能用,火车、飞机不能坐,宾馆也住不了,都出不了门。”许某害怕被法律制裁,一直躲避着。正当许某东躲西藏的时候,我县为深入推进大力整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专项行动,贯彻宽严相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今年6月向全县发出《关于敦促非法买卖土地行为人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明确:“有涉及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犯罪嫌疑人、违法行为人,在2012年7月15日前,主动向县打击非法买卖土地工作组投案,如实讲清违法、犯罪事实并向工作组上交违法犯罪所得。对一般违法行为人,不再处以罚款处罚;对涉嫌刑事犯罪且不属于不得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情形的,可以不予羁押。”这让许某心动了。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许某决定向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向政府把自己的所作所为交代清楚,争取宽大处理,终于不用担惊受怕过日子了!”许某在向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同时,主动退还非法所得。根据通告规定,公安机关将原来的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变为取保候审。得到宽大处理的许某还主动现身说法,向周围一些从事非法土地买卖的人分析利弊,“向他们说明其中的利害关系后,有几个人听了我的劝告,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了。真是悔不当初啊!”许某说。   (刘龙飞  实习生  王宇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