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是一名退休干部,原先住城东,几年前搬至城西天都花苑。去年他的孙女开始上小学,按原居住地学区划分就读于天台小学,由他负责用电动车每天四趟接送。由于两地相距四五公里,若遇到高温严寒或刮风下雨非常不便。为此,迫切需要在天台小学附近租一套房子,于是四处打听,还托一些老同事留意。一段时间下来,由于房租特高,有的房源远离学校,事情就拖了下来。趁着学校放暑假,一批六年级学生毕业离校,陈先生加紧寻租学区房。前几天,他听一位老同事说天台小学附近有一套刚空出来的房子,租金不是很高,是不是先去看看。陈先生赶紧上门联系,这是一套二室一厅房子,月租500元,看完房子后,自称房主的还主动出示了房产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还多次表示这套房子很走俏,有好几位学生家长来看过,如果陈先生要租的话,最好先付3000元定金,可折抵半年房租,否则的话说不定哪天会被别人“抢租”。看看房子位置比较合适,租金还算公道,证件又是齐全,第二天陈先生就与对方签订了租房意向协议,预付了3000元定金。前天,陈先生一家前去看房子,准备正式签订租房协议,不料原先约定的房主人影不见,手机也联系不上。老陈在他儿子提醒下,当即去相关部门查询,结果还真吓了一跳,原来这个出租房屋的人并非这套房屋真正所有人。据悉,陈先生已向当地警方报案。
据天台警方掌握,类似以虚假信息、资料“出租”或“出售”学区房使诈行骗的案件每年都有发生,暑假期间是高发期。为此,警方提醒:市民若求租或求购学区房,务必要搞清房主和房屋的真实情况,谨防上当受骗。租、买房子最好与一些社会上口碑较好的老牌房产中介公司联系,而房屋的相关信息,可以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社区办去了解,无论是业主信息还是房屋所属的学区都可以查询到。业内人士还提醒,确定房屋出卖者是否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最好的方法是在双方支付任何款项之前,去房屋管理部门先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现房)。这样,不仅能化解房屋买卖风险,同时又可以对违约方追究责任,还可以保障买方在将来实现物权。
(周驹 永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