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番“包装”,罗某“摇身一变”成为“港商林浩”,李某则成为“港商李建军”。4月底,两人一同踏上了到浙江台州的“淘金”之旅。4月30日来到天台后,罗某、李某就开始了物色行骗的对象:在城区的几家娱乐场所里,以预订包厢的名义向女性工作人员索要手机号码。
5月1日晚上,罗某开始一个个拨打这些手机号码,邀请对方赴饭局。打了许多,才有一个人答应。这名女子姓陈,22岁,是城区一家娱乐场所的工作人员。席间,罗某介绍了自己“港商”身份,还亮出了“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还有意无意地露出了提包里装着成捆的“百元大钞”。陈某以为遇上老板,对罗某百般讨好。
5月2日下午,陈某接到了罗某的电话,让她到城区一家酒店来。陈某赶到后只见罗某正与一位“老板”谈生意。这位“老板”不是别人,正是罗某的同伙李某。
两位“港商”玩起了“斗地主”,陈某在一旁观战。李某嫌“斗地主”不过瘾,两人就换成每局2万元赌注的“翻红黑牌”。几个回合下来,罗某手提包袋里的“钱”全部输给了李某。罗某想“翻本”,他要了陈某一张银行卡的卡号,随后拨了一个电话,让对方速汇5万元钱到陈某的账户。左等右等仍不见钱款“到账”,罗某又打电话催。搁了电话后,罗某说:“那人还在银行排长队,真急死我了。”随即向陈某借钱。陈某不疑有诈,到银行取了1.3万元给罗某。罗某拿了钱再“赌”,又输。
不久,罗某找了一个借口下了楼。不一会,在酒店里陪着李某的陈某接到了罗某的电话,让她带着他放在包内的一张金额为16万元的收据速往一家酒店兑钱。陈某不明就里,匆忙下楼打车往那家酒店赶去。陈某一离开,躲在酒店不远的罗某立即打电话通知了李某,两人迅速逃离。
接到陈某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并很快锁定了嫌犯。5月7日,民警获悉罗某和李某在临海杜桥一带出现的信息后,迅速出击,将两人抓获。在2人的身上和携带的包里面,民警搜出了上万元现金、6捆的红色红纸、10余张伪造的身份证以及伪造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