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台人才网!
职工医疗保险大额自负费用补助新规出台
2014-04-11 13:13:18 阅读量:343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本报讯 近日,我县出台了《天台县职工医疗保险大额自负费用补助规定》,进一步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对于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沉重的医疗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将起到较强的保障作用。

  该规定的补助对象为本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度内有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记录的,不列为该年度的补助对象;已参加公务员补助的人员,不列入本规定的补助对象。符合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员,其在同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医保基金开支范围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自负的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按退休人员60%、未退休人员50%的比例给予补助。已获得财政补助或其他社会(医疗)救助的,差额部分列入补助范围。

  据悉,县社保中心将在每年9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大额自负费用补助的审核支付。本年度的个人自负费用从2013年7月1日开始计算,因信息系统原因今年7月份后审核支付上一年度大额自负费用补助,届时将告知补助对象,以后年度由系统自动审核支付,不再另行通知。 (陈利委 卢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