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新农合自筹基金缴费将改为银行代扣代缴
2014-04-16 08: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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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4月10日,从“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自筹基金代扣代缴实施细则”培训会上获悉,我县新农合自筹基金缴费方式从今年开始改为由我县农村合作银行代扣代缴。
多年来,我县新农合自筹基金缴费都是采用一年一发动,由村干部入户或在村头设立临时征缴点逐户收取的方式,这种征缴方式在新农合政策推广的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也暴露了行政成本高,工作效率低,产生矛盾多等缺点。为了有效简化缴费流程,减少筹资中转环节,确保参合资金及时、安全归入基金专户,同时也进一步在征缴过程中体现群众的自主意愿,我县从今年开始在全县实行银行代扣代缴。
根据细则规定,2014年度代扣代缴工作实行以村为单位批次开户,符合参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户为单位,持户口簿、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申领并填写《代扣代缴授权书》,代为签约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完成代扣代缴授权后,农村合作银行将在每年的10月1日至11月30日代为扣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