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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严查违法上路的摩托车
2014-04-16 08:11:01 阅读量:420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昨日,记者从县交警大队获悉,从5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严查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路行驶的摩托车。

  根据国家标准,凡使用内燃机驱动,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km/h,或排量大于50ml的,属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到50km/h,或排量小于50ml的,属轻便摩托车。根据上述标准,目前我县在路面行驶的燃油两轮车辆(含悬挂防盗登记牌的燃油助力车)均系摩托车,属此次整治对象。

  上述车辆凡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的,均要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核发牌证后,才能上路行驶;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的,属非法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核发牌证,严禁上路行驶。

  “从5月1日开始,对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核发牌证上路行驶的摩托车,一律予以扣留,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九十条规定予以罚款200元。”县交警大队一名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