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国家环保部在湖州市召开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会上,天台县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成为生态建设示范区更名后环保部在全国命名的首批37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之一,全市第一个获得此项称号。
巍巍赤城山,悠悠始丰溪,在岁月的长廊里见证天台生态文明建设开出的累累硕果。一月红莓落于雪,五月枇杷正满林,八月葡萄蔓初萦,天台五洲果业生态农业在现代化的果园中泛着山水画意;人工湿地碧叶粉莲,现代化联体别墅,和谐融合的休闲公园,生态秀美、村落整洁、乡风文明,洪畴镇下往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图景徐徐展开;别致的木屋鳞次栉比,别样的村企合作模式,占地300亩,投资2000多万元的沸头农业生态园初具模型。
自2003年起,县委、县政府根据生态省的建设要求,立足县情,在县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确立了“生态名县”战略,积极探索经济欠发达地区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路子,生态建设逐年向前迈进。2007年1月,我县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命名,2008年4月获得“省级生态县”命名,2011年11月通过国家生态县建设技术评估,2012年10月成功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至目前,我县15个乡镇(街道)中,12个乡镇(街道)已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命名,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比例达到80%。已有415个村获得市级生态村命名,占全部行政村总数的70%。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工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天台的优势在生态,天台的潜能也在生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成功创建,体现了天台人坚持不懈与突破创新的拼搏精神。在获得此项荣誉后,我县仍将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不断巩固生态创建成果,把生态建设作为永续主题来谋划,作为社会文明来培育,努力探索更加高效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让生态成为天台最靓丽的底色,让生态优势成为天台最重要的发展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