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积极配合打造5A级旅游强县的目标,拓宽农家乐网上营销业务,现因工作需要,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8月1日至1979年8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和使用网上平台业务,具有互联网相关工作经验等优先。
二、招聘流程
1.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查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试用期考核等程序进行。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11日9:00—6月18日16:00。
3.报名地点:天台县农家乐协会报名(始丰街道西演茅热带雨林斜对面2楼)。
4.咨询电话:0576—81308730 18758685788(655708)
5.报名时须持:(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有关资质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5)个人简历。(6)其他能说明岗位工作经历、专业职称和业绩的有关资料。
注:资料恕不退还。
6.笔试及面试时间:笔试、面试人员名单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公共知识科目)、面试,按笔试50%、面试50%计入总分。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根据岗位需求和专业特点组织面试。
8.按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体检有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待遇
实行固定工资,1800—2000元/月,试用期为3个月(含在聘期之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工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聘期为1年,表现优异者可视情况续签。试用期满,正式签定聘用合同后,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享受“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按规定应由单位缴纳部分由天台县农家乐协会承担,应由个人缴纳部分在月固定工资中予以扣除,由天台县农家乐协会代为缴纳。
天台县农家乐协会负责聘用人员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并对聘用者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天台县农家乐协会
2014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