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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租厂房生产假“伟哥”指使他人伪造借条妨害作证二罪同审
2014-06-19 15:18:04 阅读量:298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白鹤人潘某将厂房租给他人生产假“伟哥”,为从法院拍卖款中多分款项,又指使他人伪造借条妨害作证。6月13日,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同时受审的还有生产、销售假药犯罪的王某、章某等。

  潘某,男,1965年出生,白鹤镇人。2010年年底至2012年4月份期间,潘某将其位于白鹤镇的某公司厂房租给甘某、阮某等人用于生产假“伟哥”,其间雇佣董某、章某等人生产假“伟哥”达1000余万粒,所生产的“伟哥”全部销往广州,销售金额近250万元。

  检察机关同时诉称,2012年12月份,因民间借贷纠纷,潘某记在其儿子名下的房产被县法院拍卖执行。因同时欠许某92万元,潘某就建议许某伪造一张借条向法院起诉,这样可以从被执行拍卖所得的房款中多分些钱。随后潘某同许某和翁某(均另案处理)商量后伪造了一张98万元的借条,由翁某以许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2013年1月,此借贷纠纷经法院调解结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被他人举报该案借条系伪造以致案发。

  公诉机关认为,潘某明知他人实施生产、销售假药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场所,销售金额达200余万元。明知其行为会妨碍法院正常的诉讼活动仍指使他人伪造借条,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