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价值几毛钱的木糖醇竟冒充上百元的治癌药卖,听起来荒诞至极,但由于一些人贪小便宜心理,再加上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就演绎成了活生生的闹剧。日前,天台法院开庭审理了余绍省等4人利用口香糖冒充治癌药进行诈骗一案。
翻开4人的履历,厚厚的犯罪记录让人印象深刻。
余绍省,1976年出生,1994年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3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2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潘行友,1964年出生,2003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2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余岳灯,1963年出生,2004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2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余绍权,1965年出生,2012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2012年的一天,4人聚在一起闲聊,都说最近手头比较紧没钱花,想想有什么办法可以赚钱,后来不知不觉说到曾抢劫过一个丽水人利用买卖药物的差价诱惑别人上当受骗的事情,于是就商量用这个办法来骗点钱花花。经过角色分配,余绍省扮演买药的人,余岳灯扮演带路的人,潘行友扮演卖药的人,余绍权则负责观察情况确保安全。
2012年4月的一天上午,4人骑着摩托车来到平桥镇的中心广场物色对象。余绍省扮作一个广东人买药,向被害人周某问路,说要找一个能够生产治癌药的药厂,周某自然不知道这样一个根本不存在的药厂的地址。于是余岳灯假装刚好经过,余绍省就拜托周某用天台本地话帮忙向余岳灯问路,余岳灯表示知道有一个姓程的教授家里有卖这种治癌药可以带路。余绍省随即表示愿意给余岳灯和周某1000元带路费以表示感谢,以此稳住周某。在路上,余绍省说自己要购买一种128元一颗的治癌药,所需要的量非常大,每个月要七八千颗。
带至半路,余岳灯突然提出担心余绍省是向程教授讨债的,要先和周某一起去问一下“程教授”,然后带着周某一起往潘行友所在的方向走去。走了一段路后,潘行友从一个弄堂里走出来和两人“偶遇”,说自己是程教授的儿子,现在程教授不在,自己家里确实有治癌药,如果买得多的话可以便宜一点,100元钱一颗就可以卖,还拿出了一颗“治癌药”的样品给周某和余岳灯两人看。
余岳灯和周某拿着样品又回头找到余绍省,途中余岳灯开始给周某做思想工作,引诱周某作出赚取差价的决定。当余绍省确认是这种药无误以后,余岳灯就提出不能直接带他去买药,只能帮他代买。余绍省假装无奈同意,但是坚持必须要见到药再付全款。
然后余岳灯和周某一起去银行取一部分买药款,把取来的钱交给潘行友,潘行友则把刚从超市里买来的木糖醇交给周某,因为只是药款的一部分,就把余岳灯扣下作为担保,让周某把“药”拿给买药人收回全款再放余岳灯走。
至此,骗局成功,当周某再去找买药人和卖药人的时候,两头都已是人去楼空。
用同样的方法,4人成功行骗四次,共计骗得人民币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