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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通告
2014-07-07 16:17:54 阅读量:513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行为,切实落实社会保险“五费合征”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印发天台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电〔2014〕9号)等规定,现对相关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个转企除外)及其职工,应依法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在2014年7月30日前,主动到县社保中心按规定为所有职工办理五险同步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从2014年8月1日开始县人力社保局和县地税局将直接根据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实行五险同步登记,并征缴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二、本通告发布后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在成立后的30日内为职工(或雇工)办理五项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手续。

  特此通告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台县地方税务局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