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章永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华参加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先后汇报了案件审理工作,大家从经验交流、问题查询、提出相应对策建议等方面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2006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案件公开审理工作逐步形成了全市统一的庭审式、沟通式、征询式和通报式等四种公开审理模式,实现了有序推进、规范运行、全面开展的良好局面。至目前,全市8131件宜公开审理的案件中,有7748件实行了公开审理,公开审理率达到95.3%。
陈章永在听取工作汇报后说,案件审理工作是一项原则性、专业性、法定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执纪监督问责主业的重要环节。面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案件审理工作同样需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市各级纪委监察机关要围绕“三转”要求和我市审理工作现状,从问题导向和薄弱环节出发,进一步突出审理室在执纪办案中合法性审查、程序性审核、处分决定执行的监督职责;要牢固树立“办铁案”、“零申诉”的工作目标,严格执行案件审理工作“24字”基本要求;切实抓好案件审理相关工作的贯彻实施。从事案件审理工作的同志要切实做到理念更新、业务更精、创新更实、作风更正,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从而提升案件审理的干部能力素质,提高全市案件审理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案件审理工作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