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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天台县第五届天台山文化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2014-07-28 15:06:51 阅读量:191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文化强县建设,大力弘扬先进文化,进一步促进我县文艺、社科、新闻等作品创作,全力打造天台山特色文化,激励全县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根据天县委办[2005]73号文件《关于印发〈天台县天台山文化奖评奖办法〉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天台县第五届天台山文化奖的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天台山文化奖文艺类评奖范围:本县作者于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创作并公开发表(出版、演出、播映、展览)的文学、书法、美术、摄影、影视、戏剧、舞蹈、音乐、曲艺、民间文艺等优秀文学艺术作品。

  2、天台山文化奖社科类评奖范围:本县作者于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发表、出版的学术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社科普及读物、教科书、工具书、广播电视理论作品、学术译著、古籍整理和注释等优秀社会科学作品。

  3、天台山文化奖新闻类评奖范围:本县作者于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在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含新闻类期刊),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网站公开发表的优秀新闻作品。

  二、评奖条件

  1、作品必须政治导向正确,做到新闻性、思想性、艺术性的统一。

  2、作品须是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较大的社会影响的优秀作品。

  三、奖项安排

  本届天台山文化奖根据作品质量,设奖若干个(总奖数不超过20个)。另设天台山文化奖特别奖1个,可空缺。

  四、申报办法

  参评的作品分类申报。所申报的作品如曾获奖的,必须附上原件,获奖评书等证明材料。同时,必须填报《天台县第五届天台山文化奖作品申报表》一式10份并提供有关材料一式10份,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应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到县委宣传部文化科(县行政大楼1409室,联系电话:83930192,邮箱地址:ttxcbw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