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县法院立案窗口收到了当事人王女士送来的四幅书法作品,“清正廉明”、“海纳百川”、“厚德载物”、“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每幅作品都笔力遒劲、俊朗挺拔,看得出是难得的佳品。
“真没想到案子办得这么快、这么顺利,这是我亲笔写的,只想感谢一下法官!”王女士激动地说。
原来王女士来自武汉,2012年1月,她把4万元钱借给了称要在武汉投资开浴场的天台人林某。原本口头约定一个月就归还本金,可是林某却一拖再拖。2013年10月,林某将浴场转让给他人后就回到了天台。
2013年12月,追讨无门的王女士将诉讼材料送到了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但是江汉区法院拒收了。2014年2月,王女士再次向江汉区法院起诉,被告知其需向有管辖权的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武汉到天台不但要花不少钱,还要耽误很多时间,万一又不能立案,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吗?”有这样的担忧,王女士就不敢贸然来天台起诉。
今年6月,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王女士将诉讼材料快递到天台县人民法院。材料寄出以后,王女士就在网上跟踪快递记录。快递签收当天,王女士就接到了天台法院立案庭法官的电话,告知其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并提示其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以及诉讼费用缴纳等相关信息。
7月17日,王女士在武汉通过银行电汇成功缴纳诉讼费,立案成功后,王女士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写下了文章开头提到的4幅字。
此后,天台法院通过快递将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寄给了王女士。得知8月18日上午开庭,王女士8月16日上午9点就坐上了到杭州的动车,转乘大巴赶到天台已是下午5点多。一路而来,光路费就花了700多元。
8月18日法庭上,在速裁庭法官方颖的主持下,王女士和被告林某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8月19日,王女士怀揣着满满的谢意坐上了回程的车。
据悉,天台法院近年来为了给群众提供诉讼便利,一直在不断开拓诉讼便民渠道,当事人不仅可以通过邮寄诉讼材料立案,还可以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利用短信和电话即时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极大地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