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追赃物 民警专赴黄岩追逃缴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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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手机店老板小强(化名)因贪小便宜,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低价收购了3只手机和一台笔记本电脑,结果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6月,我县某小区被盗,被盗的数码产品较多,且数额较大。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三合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侦查。经过前期大量的工作,9月2日,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罗某在黄岩被抓获归案。 据3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将盗窃来的手机和笔记本电脑卖到了黄岩某手机店。破案不忘追赃,民警立即前往黄岩将手机店老板小强抓获。 据了解,小强今年25岁,黄岩人,是一个标准的“90后”,过几个月即将订婚。由于学过几年手机维修,他在黄岩城区开了一家手机店。据小强交代,6月的一天中午,有3个背着包的年轻人在他店门口转悠,等到店里没什么客人的时候,3个人走进他的店里,有点神秘地拿出了一只白色的苹果5s手机、2只三星手机和一台笔记本电脑,但苹果5s手机主屏幕是锁着的。小强在让这3个人登记身份证的时候,3个人都不肯登记,小强马上意识到这可能是贼偷机。不过明知是赃物,可由于价格低,小强还是动了心,最后利欲熏心的他表示愿意以4000元的价格买下来,对方没有还价就答应了。 9月9日上午,我县民警找到并抓获小强。目前他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在此,陈警官提醒广大市民,切莫轻易购买、收购来历不明的电动车、手机等物品。收购赃物罪与盗窃罪一样也是犯罪,切莫因贪小而失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