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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党代表开展集中自拆 推进“无违建县”创建
2014-10-10 17:16:44 阅读量:302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9月29日一大早,在早已移空的柴房边,随着十几个人“一、二、三!”的口号声,一堵墙轰然倒塌,洪畴镇党代表戴红娟的柴房从此没有了!戴红娟家里的老房子以前用于养猪,近几年生活条件好了,猪不养了,成了一间仓库,用来堆放柴禾。自从县里“无违建”创建活动以来,驻村干部小许多次到她家,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自拆,戴红娟率先拆掉了自家的柴房。她说:“我是一名党代表,理当响应政策,带头先行。”

  据了解,自全县开展“无违建县”创建工作后,县里专门下发了《关于党代表集中参与“无违建县”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全体党代表充分认识到“三改一拆”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党代表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方面,党代表要积极参与所在乡镇(街道)组织的专项行动,做好有违法建筑的亲朋好友的思想工作,劝其自觉拆除。通过视察、代表询问、民主恳谈等形式,监督和推进本地“无违建县”创建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带头开展自查自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引领群众参与“无违建”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党代表集中参与“无违建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推动“无违建”创建工作的开展,9月底,我县又组织开展了党代表集中拆除违法建筑活动。9月30日,三合镇党代表徐贵虎主动自拆违章建筑20多平方米。石梁镇大竹园村党支部书记、镇党代表许绪州带头把自家占地3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许绪州说:“无违建村创建是全村的大好事,我是党代表我不带头谁带头。假如我事后去补批,就会带动大家都走这个程序,给政府工作带来麻烦。”

  在集中开展自拆行动之前,各乡镇(街道)已有15名党代表对自家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在党员干部的带头下,群众响应,推动了“无违建县”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通知》规定,对隐瞒或遗漏不报违法建筑的党代表一经发现查实,将予以强制拆除,并按《关于从快从严处置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若干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