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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上堆放电线杆受处罚
2014-10-13 15:48:42 阅读量:581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听了你们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后,得知在公路上堆放电线杆存在这么大的安全隐患,我今后再也不敢在公路上堆放电线杆了。”仙居县驾驶员吴某在向我县公路管理局路政大队缴纳了500元罚款后,懊悔不已地对该路政大队执法人员说。

  原来,10月8日节后上班第一天,县路政大队苍山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至S326省道21K时,发现吴某驾驶的浙J62287货车,正在将车上的电线杆往公路上卸放,已卸放的电线杆占用公路路面1.2米宽,严重影响了省道公路行车安全,路政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吴某停止违法行为,搬移已卸放的电线杆,并按照《公路法》第46条、第77条规定,给予当事人吴某500元的行政处罚。

  公路管理部门提醒,公路是供广大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共道路,《公路法》第4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等,《公路法》第77条规定,造成路面损坏、污染或影响公路畅通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