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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知识问答
2014-10-14 13:45:25 阅读量:254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一、为什么要开展植物检疫 

  一些危险性大、局部发生、能随植物和植物产品传播的病、虫、杂草,是农业生产安全的严重威胁。植物检疫是依法防止这些病、虫、杂草的传播蔓延,控制其对农业生产危害的预防性措施,通过对范围小的疫情点进行扑灭,对局部发生的疫情进行封锁控制,构筑起农业生产安全的防线。

  二、国外引种如何申请检疫 

  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引进单位或个人应向种植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种苗引进后应按照检疫机构的要求进行隔离试种或疫情监测,以便发现疫情及时处理。三、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 

  1.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2.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四、怎样办理调运检疫手续 

  凡邮寄、调运种苗或从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区向县(区)以外调运植物产品,必须向植物检疫机构申请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取得植物检疫证书后才能调运。

  五、为什么要进行产地检疫 

  对检疫性有害生物寄主植物及其产品实施产地检疫,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置检疫性有害生物。经产地检疫合格的植物及其产品在进行调运时,可以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换取植物检疫证书。

  六、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防控措施 

  植物检疫机构根据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发生的范围和程度,分别采取扑灭、封锁和防治等措施,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

  七、违反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反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责令纠正,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