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无烟单位评选有10条要求:
1.成立控烟领导组织,明确领导分管,落实专人负责;科室设有专(兼)职控烟监督员。
2.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制定控烟规章制度及有效的管理措施(奖惩制度)。
3.单位会议室、办公室、接待室及餐厅等所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除特设的吸烟室外,单位内任何地方均不设烟具;吸烟室应设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4.单位内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在禁烟区内无烟蒂。
5.近两年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控烟宣传教育活动,有记录;职工了解《世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相关内容以及掌握烟草危害健康知识,并积极参与各部门组织的控烟活动。
6.单位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7.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8.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9.单位人员吸烟率在原有基础上呈下降趋势。
10.民意调查不吸烟人员对单位控烟满意率在90%及以上。
打造无烟医院除了要符合以上10条标准外还要符合以下2条:
首先,要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医务人员能指导患者戒烟并正确使用戒烟药物和控烟用品。
其次,市及县(市、区)人民医院建立戒烟门诊和热线,其他医疗机构提倡设立。
而无烟学校要求更严,在以上基础上,还要将控烟知识有机地融入到学校的教学内容中。
对于台州市控烟积极分子的要求是:
1.本人不吸烟或已戒烟1年及以上者。
2.主动参与控烟工作,积极宣传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积极劝阻吸烟者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为控烟工作作出贡献者。
3.在公开或内部刊物上发表过控烟论文或文章。
4.在创建无烟单位中做出重要贡献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