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台人才网!
临保食品严格规范 维护消费者权益
2014-10-16 13:14:11 阅读量:332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临保食品新规10月1日起实施

逛商场、超市,人们经常会看到标有“促销”、“特惠”、“买一送一”等字样的食品,同样的东西,价格却只有平时的50%—80%,消费者们一看到这样的价格就经不住诱惑买回家。然而价格便宜的背后,隐藏着保质期临近的问题。消费者在购买时往往忽略了食品的保质期,买回家放一小段时间就成了过期食品。 

  为全面规范临保食品的销售行为,从10月1日起,我省开始正式推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凡是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都需要有明确的标识,提醒消费者注意保质期。 

  什么才是“临保食品”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我省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为: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比如,一包方便面的生产日期是2015年1月1日,保质期12个月,按照试行规定临近保质期为45天,也就是说2015年11月16日左右就应该进入“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销售,并不是部分消费者认为的要距离保质期一两个星期才算是临近保质期。 

  同时,大中型商场超市和有条件的其他食品经营单位,应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未设置专区或专柜的,待售的临近保质期食品上应有统一的“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 

  昨日,记者在县城各大超市随机采访了部分消费者。绝大部分消费者表示只知道是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至于怎样划定临近保质期却并不清楚。 

  大部分超市设置了专区 

  昨天上午,记者走访了各大超市,发现大部分超市都设立了临保食品专区,有些还摆在了收银台边较显眼的位置。但是临保食品专区的面积较小,摆放的临保食品数量和种类也较少。 

  三江超市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临保食品专柜超市很早就设立了。“我们会提前把临保食品放在临保专柜,以低价促销。我们对三年保质期的会提前六七个月就放到临保专柜,保质期1年的提前两三个月放上去以原价的1/3促销。我们会在过期前两三个星期下架并集中处理销毁。” 

  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据了解,我省从2012年5月1日起曾开始试行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如何管理有过明确规定。 

  临保食品虽然还不属于过期产品,但是很多消费者买回去后放了一段时间,这样就变成了过期食品。而很多便利店小卖部也只是以促销的形式吸引消费者,误导了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只图便宜不考虑保质期问题,虽然目前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设立专区,小超市、便利店也不存在设立的条件。但是出于安全和对消费者负责的角度考虑,应该设立醒目的提示牌,或者口头告知提醒消费者这是临保食品,临保食品和非临保食品在质量安全和退换货等方面是一样的,商家不能因为是临保食品而降低责任,消费者发现质量问题可以依法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