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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除天台县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的通告
2014-11-10 16:43:19 阅读量:489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四边三化”、“三改一拆”和市政府关于“多城共创”工作总体部署,改善我县境内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的设置,改善高速公路路容路貌和行车环境,根据市委办《关于印发<台州市“四边三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台市委办【2012】97号)和《关于开展“六项整治”深化“三改一拆”“多城共创”行动的通知》(台市委办【2013】7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对高速公路沿线的广告设施进行拆除,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拆除高速公路沿线非法设置的广告,减少广告数量,提升广告质量,通过整治,使我县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面貌有效提升,高速公路路容路貌和路域环境有效改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置审批进一步规范,管理工作步入科学发展的长效管理轨道。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全县高速公路沿线内的所有广告设施。对高速公路两侧控制线范围内之前有过许可的,已到期或未到期的广告,均按照“谁许可,谁拆除”的原则,由原许可部门会同业主自行拆除。其余非法设置的广告由县政府参照“三改一拆”违法建筑处置方法按属地负责原则组织拆除。

  三、请各业主自行对照通告要求,于2014年11月16日前自行拆除户外广告设施。未拆除的,将视为无主处理(没收相关设施),由县“三改一拆”办公室组织,统一进行强制拆除。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