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吴凌
践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关键看能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重要力量,必须坚守司法公正这道防线,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坚定信仰和价值追求。
一、确立法治公安的理念。建设法治公安,核心要义是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据公安部统计,与3年前相比,全国查
处酒驾起数和酒驾致人死亡数均下降40%左右,“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氛围越来越浓厚。严管酒驾的成功经验,正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具体体现,被法学专家誉为我国社会治理的一个“法治样本”。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整治酒驾,我国社会治理转型升级呈现喜人景象。因此,对公安机关来讲,要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促使民警牢固树立人权、程序、证据、时效、监督意识,坚守程序法定原则、证据裁判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真正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运用到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和公安管理、执法办案中去。
二、推进阳光执法体系建设。公开、公平和公正是公安执法的价值体现,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前提,公平和公正是公开的追求,没有公开和缺乏监督的执法,公平和公正是无法实现的。公安阳光执法就是把公安执法评判权交给人民,执法置于公众监督下,作为执法公开的前置条件,以公开换公平,最终实现执法公正。
近年来,我们公安机关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在推进“阳光执法”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对照以前确定的“阳光执法”公开项目,组织相关警种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从思想认识、措施机制、落实成效等方面查找问题与不足,持续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公开项目得到全面落实。同时,针对目前中国网民达到6.32亿,手机网民达到5.27亿,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趋势,大力推进网上公安局建设,在巩固已有公开项目的基础上,今年将扩大公开范围,实现受(立)案、破案、移送起诉等执法信息向特定对象告知,行政处罚结果向全社会公开,让群众在比较中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公平公正。
三、不断完善执法机制。一是完善预审工作机制。成立预审大队,先将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移送到预审大队深挖侦查,实现重大刑事案件由预审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再逐步由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向其他刑事案件扩展,最终实现对所有刑事案件全面覆盖,提高全局办案质量。二是完善伤害案件“24小时内还原事实真相”工作机制。从伤害案件入手创新推行“24小时内还原案件事实真相”机制,抓住“黄金24小时”,严把案件关口,查明案件事实,并尝试逐步向其他类型的案件推广,列出职责清单,倒逼值班所(队)领导履好职。三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特别是在涉及民生上的新情况、新问题,例如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以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例如“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公安机关要提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法律保障。四是完善重大疑难刑事案件集体议案制度。成立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侦查办案指导委员会,对案件定性和程序存在重大争议,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能出现立案监督、不起诉、无罪判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集体研究讨论。
四、锤炼过硬的执法队伍。执法主体能力是执法能否实现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今年,县公安局开展了“增强执法自信和执法公信”专题轮训,突出强化实弹射击、心理健康、游泳等实战技能,有效提升全局民警的综合素质。下一步,将围绕“一法两规”(《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基本程序性规定,加强学习,使广大民警熟练掌握规范取证、正确适用强制措施、保障嫌疑人诉讼权利等法律具体要求。同时,进一步强化实战培训,推行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组织一线执法民警参加针对现场处置、调查取证、规范使用办案区、执法过程中防范侵害、出庭作证、信息化应用、警务技能以及战术、枪支使用管理等应知应会内容的实战模拟训练。此外,将公安警营文化建设与法治建设进行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形成公安法治氛围,增强民警执法素养,培育公安法治文化,真正为公平公正执法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