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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交警”微信平台正式开通 即日起轻微事故可微信处理
2014-12-12 15:08:24 阅读量:259 来源:天台人才网 作者:天台人才网

晚高峰时段,劳动路上两辆小车追尾。与以往不同的是,两车司机没有等交警来处理事故,而是用手机拍了现场照发微信。几分钟后,两车各走各道,道路秩序恢复畅通。自己拍照片,发个微信就能解决问题了?原来,县交警大队推出了“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微信处理平台,小事故快处理,按照提示一步步操作,非常方便。

  再回过头来“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微信处理平台是怎么运行的。上文所说的事故发生在劳动路,是城区交通最繁忙的路段之一。前车司机小王下车看了看车况,发现车尾有点凹陷,正打算报警。这时,后车的司机小张拿出手机说发微信就能处理好。

  “真那么简单?”小王半信半疑地看着小张操作。小张说,他加了交警官方微信“天台交警”,知道近期推出了这项“轻微事故处理”功能,不过他也是第一次操作。

  小张首先点击“办事通”,进入“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处理”界面,根据提示开始操作。第一步,利用手机标注并发送位置;第二步,依次发送事故双方手机号码;第三步,按系统指导分别拍摄事故前方、事故后方、碰撞部位细节三张照片并上传;第四步,上传驾驶员本人在事故现场的正面照。所有信息提交成功后,小张获得了一个事故编号。

  小张把案件编号也告诉了小王,两人互相留了电话。“好了,保险公司电话也不用打了,你去修车好了。明天我去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简易程序),再找保险公司理赔就行。”

  记者从县治堵办了解到,为避免轻微交通事故给道路交通造成不便,从12月1日起,我县交警部门启用了以微信公众账号“天台交警”为基础的道路交通事故自助处理系统。目前,该微信自助处理平台的“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处理”功能模块已经开放启用,对不涉及人员伤亡、2000元以下理赔的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车主均可通过该微信平台进行自助处理。

  为什么搭建这样一个平台?

  据事故处理中心交警介绍,若按以往的那种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小王发生交通事故后,在现场首先打110电话报警,然后在现场等待交警和保险公司过来处理,这样既费时,又容易引起道路堵塞甚至二次事故,影响他人车辆通行。现在用“天台交警”微信处理这类交通事故,不再需要打110报警,省时又快捷。假如小王或者对方驾驶员当时有急事,双方在报警成功后可约定在24小时内再一起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处理。

  “该平台的使用,主要是为了方便车主,通过提高轻微事故的处理效率,进而缓解道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县交警大队一名负责人说。

  该平台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处理功能使用于什么样的交通事故?

  “天台交警”微信事故处理主要适用于无人员伤亡,车辆可移动的轻微物损事故,如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部部件损坏,但车辆可继续驾驶。所有在保险公司投保的车辆均可适用,但涉嫌酒驾、毒驾、无证驾驶、无交强险等情况,不适用微信处理事故。

  如何使用该平台自助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首先,当事人要确认该起事故属于轻微物损事故,并排除酒驾、无证驾驶、无交强险等非受理情况,再由任一事故方通过自己的手机登录“天台交警”微信平台,点击页面下方“办事通”中“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正式版”模块,按提示输入事故发生地点定位信息、双方手机号码,并上传事故现场照片,即可自动获取一个事故编号。

  具体需上传的拍照有:

  (1)前、后方照:站在道路中间拍摄,标志、标线拍清楚,在事故车前、后方各5米处进行拍照。

  (2)细目照:拍清楚车辆碰撞部位,损坏情况。

  驾驶员照片:拍摄驾驶员本人在事故现场的正面照,要求基本能分辨出驾驶员的五官。

  当事人拍摄现场证据照片时,请注意选择到安全的地点,防止次生事故。

  “目前‘天台交警’微信平台仍处于运行初期,现在对外开放“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处理”功能,是希望尽早给市民提供更快捷的事故处理服务,但该微信平台仍有部分模块处于技术调试中,如由此给市民朋友带来不便,敬请大家谅解。接下来,该微信平台还将开通实时路况、机动车违法、驾驶员计分查询等功能。”县治堵办一名负责人说。(刘龙飞 陈忭忭)

  以下情形不适合微信平台处理,当事人应立即报警:

  ●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

  ●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驾驶人无机动车驾驶证的;

  ●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嫌疑的;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